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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保護好我市優秀歷史文化遺產,進一步加強對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等價值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經專家評估并向社會公示,市政府決定,將溫州面粉廠舊址筒倉等10處建筑列為溫州市第三批歷史建筑,現予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保護歷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落實嚴格的保護措施,加強宣傳和管理,共同推進我市歷史文化名城工作。 附件: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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