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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預制菜一般是指將各種食材配以輔料,加工制作為成品或半成品,經簡易處理即可食用的便捷風味菜品。當前預制菜產業正處于重要風口期,發展預制菜產業已寫入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和2022年市政府工作報告。為加快推進預制菜產業發展,推動現代農業與農產品精深加工,進一步延長農業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優化供應鏈,全面助推鄉村產業振興,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動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開拓市場賽道。市級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預制菜“十強百品”評優遴選、宣傳推介、展示展銷活動。支持部門牽頭、企業組團開展品牌推廣、電商直播、廣告宣傳等活動,市財政給予企業承擔經費的50%、最高100萬元的資金獎補。結合“甌越鮮風”農產品公用品牌推廣,打造網上農博溫州館、溫州農特產館等預制菜線上展銷專區(館),市財政對專區(館)運營給予資金獎補。(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 二、支持企業轉型升級。預制菜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一年內生產性設備與信息化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不超過400萬元的補助;企業一年內生產性設備與信息化投入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技改項目,按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對上規的預制菜加工企業,首年給予20萬元的獎勵,后兩年開票銷售額連續保持增長的追加獎勵10萬元。(市經信局)開展“中央廚房”示范建設,支持標準化、智能化、數字化改造,市財政給予每個“中央廚房”示范企業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對納入上市培育的企業,制定“一企一策”專項跟蹤服務。(市金融辦、市農業農村局) 三、支持科研技術攻關。建立溫州預制菜產業研究院,重點開展農產品食品化、加工機械化、功能性預制菜研發、包裝設計、人才培養等重點課題攻關。對研究院接受政府委托的公益性科研項目,市財政予以全額經費補助;對接受企業委托、政府確認的科研項目,市財政給予科研經費的50%、最高100萬元的補助。重大課題研究實行“一事一議”。(市農業農村局)鼓勵建設企業研究院,新認定的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按省財政補助資金金額給予同比例配套。(市科技局) 四、支持產業平臺集聚。開展預制菜產業平臺示范建設,重點打造5個左右的預制菜示范基地,建設共享冷庫、共享實驗室。引導新增產能和投資項目向產業園區集中,新入園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原則上畝均稅收控制性指標的修正系數不高于0.7。農產品保供穩價類企業,原則上不評價為D類。(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優先保障農產品精深加工、冷鏈倉儲、電商物流等建設用地需求。農產品初加工用地的出讓起始價,可在不低于對應等別工業用地最低出讓價標準70%的基礎上綜合確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支持物流效率提升。以農產品加工園區為依托,積極發展產地預冷、冷凍運輸、冷庫倉儲、定制配送等。農產品冷鏈物流納入鄉村振興相關資金扶持范圍,爭取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支持大型冷鏈倉儲建設。(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支持企業抱團建立溫州預制菜產業聯盟,組織與物流企業開展合作,設置營銷總額、同比上一年度增量、流通效率、服務質量等指標對物流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市財政每年對排名前3位的分別給予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 六、強化多元投融服務。探索設立共富基金優先投向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共同富裕相關領域。鼓勵溫州企業參與設立或投資子基金,市級產業基金給予傾斜支持。引導金融機構提供差別化專項政策支持,地方銀行貸款利率不高于LPR(市場報價利率)。市財政給予企業不高于一年期LPR的貸款利率60%的貼息,年度總額不超過20萬元。符合條件的給予融資擔保支持。支持推行含農產品質量安全意外險、冷鏈物流險、財產險、第三責任險的綜合性農業保險,市財政給予企業保費80%的補助。(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產業人才引育。大力引進現代農業與食品技術開發領域高端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發揮甌菜行業協會、職業學校、餐飲企業等力量,支持開展預制菜生產、電商直播、市場營銷、物流配送等產業發展相關職業(工種)技能人才培訓和職業技能評價。(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八、支持農業產業鏈延伸。鼓勵預制菜企業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農產品原料標準化基地,牽引上游農產品生產銷售,推動下游餐飲以及配套制造業發展。市級重點圍繞十大預制菜產業鏈,每年遴選若干重點全產業鏈項目納入農業“雙強”扶持政策,市財政每年按完成投資額的3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市農業農村局) 九、擴大產品出口貿易。預制菜出口企業參加“一帶一路”國家的一般性國際性展會的,每個展位費給予60%、最高2.5萬元的補助,其他地區的每個展位費給予50%、最高2萬元的補助,同一展會每家參展企業最多補助4個標準展位。支持預制菜出口企業打造自主品牌,對新獲浙江出口名牌、溫州出口名牌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5萬元的獎勵。支持預制菜服務平臺建設,對新獲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試點),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30萬元的補助。(市商務局) 十、創新共富激勵機制。試行農業產業“共富效益評價指標”,按照一產帶動等指標,對企業的共富帶動作用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從中遴選若干示范性企業分A、B兩檔予以資金獎補。2022年,對本《意見》第一條的宣傳推介補助、第六條的貸款貼息補助、第六條的保費補助率先開展試點,A檔、B檔企業分別按補助額的100%、80%執行,今后視試點情況再全面實施。(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 則 1.適用對象。本政策適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獎補對象。文中所指企業、社會組織是指全市范圍內依法登記注冊、依法納稅的企業、社會組織和機構,其中第二條“實施智能化改造”、第三條“新認定的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第九條“擴大產品出口貿易”適用范圍為溫州市區范圍,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爱€均論英雄”綜合評價C、D類企業、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企業均不享受資金獎補政策。農業產業“共富效益評價指標”按照一產帶動、品牌輻射效益、農民及弱勢群體就業、農業科技創新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定,委托第三方機構實行一年一評。 2.資金安排。本政策獎補資金除正文條款中明確由市財政承擔外,均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各級都必須及時足額到位。獎補資金按來源所屬關系適用各自統一的產業政策獎補資金兌現管理辦法,納入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辦理。為加快培育預制菜產業,本政策的所有獎補項目暫不納入總量控制。 3.執行效力。本政策自2022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體實施細則、申報指南另行制定。其他我市已發布的各相關市級產業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施行前,已按相關程序確定支持(包括有連續年限、符合條件但未兌現完畢)的項目,按原政策兌現,除此之外新申請的獎補項目,按本政策執行。建立政策評估機制,由市財政局牽頭實行一年一評價,期間可根據政策績效評價結果動態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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