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企業投資項目促產“一件事”改革實施辦法》的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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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溫州市政務服務局印發了《溫州市企業投資項目促產“一件事”改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公共理解和執行,現將《辦法》解讀如下: 一、什么是企業投資項目促產“一件事”? 企業投資項目促產“一件事”是指工業企業項目“促開工、促試產、促融資”。 二、企業投資項目促產“一件事”改革實施辦法印發的意義是什么? 主要是促進企業投資項目早開工早投產快融資,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三、什么是“促開工”? “促開工”是指重大招商引資等“一事一議”工業企業招拍掛項目,意向企業利用地塊出讓公告期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準備期,先行開展項目的準備工作,相關審批職能部門采取“預審查”的方式,對意向企業的工程設計方案提前審查,企業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取得交地確認書后,同步辦理開工前許可手續。 四、“促開工”的適用對象? 適用于以公開出讓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企業投資工業類、倉儲類項目。以下工程建設項目不適用于本辦法: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或者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項目; (二)事關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設項目; (三)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擅自開工的建設項目; (四)須特殊管理的建設項目。 五、“促開工”的辦理流程? 分為前期準備階段、方案預審階段、合同簽訂階段、許可核發階段?;旧蠈崿F拿地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許可證(不包括公示時間)。 六、什么是“促投產”? “促投產”是指企業投資項目工業廠房在竣工驗收之前,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預初步驗收,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預驗收通過后,企業進行生產設備試運行。 七、“促投產”的適用對象? 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新建的企業投資項目工業廠房。以下工程建設項目不適用于本辦法: (一)生產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險品的倉庫和廠房; (二)市政管網配套不健全,需破壞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的; (三)位于文物保護地帶、建控地帶、地下文物埋藏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定的環境敏感區; (四)位于機要單位和名木古樹30米范圍內; (五)可能影響周邊主體相鄰權等合法權益的項目; (六)占用河道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圍的項目。 八、“促試產”的實施要求? 主要是提前技術交底、加強現場管控、分棟分層驗收、壓減材料和時限、簽訂政企合同等。 九、什么是“促融資”? “促融資”是指新建的工業企業項目竣工驗收與不動產登記并聯辦理,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即可領取不動產權證,開展金融信貸。 十、“促融資”的適用對象? 適用于全市新建的企業投資工業企業項目。 十一、“促融資”的辦理流程? 新建工業企業項目“促融資”辦理流程,分別為企業申報、聯合驗收、不動產登記。各驗收事項全部辦結后,建設單位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中心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證登記。 十二、政策解讀單位及聯系人 解讀單位:溫州市政務服務局 聯系人:王芳 聯系電話:0577-8892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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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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